首页 | 三明散装水泥网络电视 | 散装水泥简介 | 政策信息发布 | 推荐品牌企业 | 结退程序 | 留言本 | 民意调查 | 交流论坛 |
    
 
用 户 登 陆
用户名:
密 码:
    
忘记密码?点此取回!
最 新 动 态
散装水泥价格信息
散办工作程序

征收依据:

   福建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》(福建省人民政府第69号令)
    《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〉

征收标准:

      按以下规定缴纳专项资金,由征收单位开具专用收据:
  1、有明确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,按建筑面积每平方预缴2元;
  2、电站(厂)、水库、堤坝、桥梁、道路、机场等难以用建筑面积计算的工程项目,按预算水泥使用量每吨预缴3元。

征收单位:
市行政服务中心、
市建设局、
梅列区建设局窗口、
三元区建设局、
永安市建设局、
市散装水泥办公室

办理程序: 由征收单位开具《收费通知书》和《缴费通知书》各一份,缴款单位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手续。

投诉电话: 
 如有投诉,可来信、来电、来访至本办主任办公室, 电话8242079

 

三明散装水泥网络电视

关注散装水泥
 三明散装水泥办公室

     是三明市散装水泥工作的管理机构。主要职责是具体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第69号令《福建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》和三明市人民政府明政( 2002 )文第9号《 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实施意见》,对全市散装水泥工作行使政策贯彻 、协调服务 、组织指导、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能。
/client/smszsnw/2008525123114729.swf 

政策信息发布
· 福建省建材工业发展导向 · 福建省加强建设工程使用水泥管理 
· 仇保兴:节能建筑不会推高房价 · 《使用散装水泥流动罐安全管理的暂行规 
· 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管 ·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 
· 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· 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 
· 财政部关于处理l 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 · 三明市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退程序 
· 关于加快水泥结构调整促进工业发展的指 ·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 
·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69号 · 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 
· 国务院已正式批复财政部保留散装水泥专 · 商务部关于“十一五”期间加快散装水泥 
· 关于加快在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的指导意见
推荐品牌企业
三福水泥
红狮水泥
闽新集团
桥福水泥

 
Copyright © 2005-2006 by www.smszsnw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 三明网臻工作室制作
联系电话:05988900036 电子邮件:
ruanzhong6789@163.com     QQ:272834709
 
闽ICP备06016896号